当裴照珩走下楼梯时,餐厅里正是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。
布丁已经吃完了自己的午餐,正乖巧地趴在餐桌旁的地毯上,用脑袋一下一下地蹭着江浸月的腿。而江浸月正一手端着碗,一手拿着筷子,嘴巴塞得鼓鼓囊囊。
听到脚步声,江浸月抬起头,看到换了一身干爽衣服的裴照珩,他用力地把嘴里的饭咽下去,眼睛亮晶晶地开口:
“你下来啦?快来吃饭!张姨做的板栗烧鸡超——好吃!”
他的语气自然又亲昵,就好像每天都这样喊裴照珩吃饭一样。
“布丁呢?吃完了吗?”他明知故问,只是想找个话题让江浸月多说几句话。
“早吃完啦!”江浸月邀功似的指了指脚边心满意足的狗子,“我监督的可好了,它一颗都没剩!”
“嗯,你做的很好。”裴照珩的嘴角微微上扬,他将手里的盒子顺手放在旁边的椅子上,张姨将添了饭的白瓷碗放在他的面前,他拿起筷子,也去夹那盘江浸月盛赞的板栗烧鸡。
餐厅里一时间只剩下两人轻微的咀嚼声和碗筷碰撞声。
阳光正好,岁月安稳。
午饭后,张姨手脚麻利地收拾着餐桌,布丁心满意足地趴在江浸月脚边,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主人,确认他还在就又懒洋洋的趴下了。
裴照珩看着对面那个还在跟脚边大狗“眉来眼去”的人,从身旁的椅子上拿起那个包装精致的白色扁平盒子,放在了江浸月面前的桌上。
“这个给你,你之前的手机进水了,给你换了一台。”
他好奇地伸手拿了过来。
盒子入手微沉,他摇了摇,里面似乎是个很规整的方块物。他有些笨拙地撕开外层的塑封膜,打开了盒盖。一块通体漆黑、可以当镜子用的玻璃“板砖”正静静地躺在凹槽里。它的下方,还压着一卷白色的数据线和一个小小的充电头。
这东西和他记忆里那个带着九宫格实体按键、可以“啪啪啪”地按出声响的诺基亚,简直是两个次元的产物。他记得最时髦的手机,也不过是刚刚出现的、带着小小的触摸屏和手写笔的款式,噢,还能扯出一根天线当电视看。
他小心翼翼地把那块“玻璃板砖”拿了出来,入手冰凉光滑,质感非常好,但正面光溜溜的一片,一个按键都没有。他学着以前的样子,下意识想去抠手机的后盖找电池,却发现它是一体成型的,根本无从下手。
裴照珩从椅子上站起身,很自然地走到了江浸月的身边,拉开了他旁边的椅子坐下。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被拉近,江浸月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换过衣服后,衣服上干净好闻的熏香。
“这个是触屏手机,现在基本都是用这种了。
裴照珩的声音温和又耐心,他从江浸月手里接过那部崭新的手机,用指尖按了一下侧面的条形按钮。
屏幕瞬间亮起,五彩斑斓的壁纸映入眼帘,上面显示着时间和日期。
江浸月“哇”了一声,凑近了些,好奇地看着那个会发光的屏幕,像个第一次见到电视机的小孩。
“没有键盘,要怎么打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