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伙计,菲利普?你在家吗?”莱米卡朝窗户里喊。
屋里传来动静,不一会,门就打开了。
“小鬼头,进来吧”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。
莱米卡悠哉地走进去,随手把拎来的箱子搁在门口柜子上,吊儿郎当地扶着墙换鞋,一改往日的端庄稳重。菲利普拉开餐桌旁的凳子坐下,支着头,看着刚进来的年轻客人熟门熟路地去厨房给他这个主人烧水。
“我就知道你在家。怎么样,今天要跟我出门转转吗?活动活动你这把老骨头。”
莱米卡在火炉旁歪着脑袋和菲利普对视。
菲利普把桌上的杯子用干净的毛巾仔细地擦了擦,没有拒绝。
那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,红棕色头发里虽掺了几缕银白,却依旧显得利落;衣服虽宽松,却不难看出那布料下紧实的肌肉——不似年轻人的张扬,却透着藏不住的力量,仅仅是坐在凳子上,依旧比常人高出一头,就像一座沉静却蓄着爆发力的火山,不怒自威。
“这几天快把我累死了。不过……我的薪资,多的能让你惊掉下巴”。莱米卡走过来,拉开桌旁的椅子坐下,神气地朝菲利普抬了抬下巴。
“哦,是吗?小鬼头真是出息了。”
“哼,那当然。今天晚上咱们出去喝一杯?我请客。”
“听你的。”水开了,菲利普站起来,向厨房走去,“虽然你用果汁跟我一个老头子拼酒很不地道”。
他用毛巾裹着水壶柄,把热水提过来,倒进刚擦好的杯子里。“酒,你请我;水,我请你。”
莱米卡笑着接过杯子。
这位老先生是莱米卡认识快十年的忘年交,前几天吃的布丁就是这位的手艺。
莱米卡今天来串门,除了过来说说话,也是顺便把还没捂热乎的工资箱寄存在这里。
虽然说银行一样能存钱,但是银行丢钱赔钱的破事太多了,存在那里总归是不安心,不如交给自己认识十多年的老友。
菲利普今年五十二岁了,住在雅克郡主城区与郊外临界的一个小木屋里,没有亲人,没有邻居。
其实莱米卡小时候一直很好奇:这人是靠什么活着的。
莱米卡从五岁起就知道:干活才能有钱,有钱才能买吃的,买吃的才能活下去。但从莱米卡认识菲利普开始,就没见过他给别人干活,也没见过别人给他干活。小木屋后面唯一的一小块菜园子,还被一个坟包占了一半,剩下那一半也没有种着菜,而是种着一堆蓝色的花,还不能吃。
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菲利普很又好像有钱。
九岁的莱米卡曾在一个小酒馆干活,菲利普是唯一愿意跟他这种小屁孩交流的人,而且,菲利普出手极为阔绰,每次给的小费,比莱米卡一天的工资还多。
于是莱米卡见钱眼开——只要菲利普来酒馆,他必定屁颠屁颠地凑过去搭话。表面是聊天,实际上是创造更多给小费的机会。
渐渐地,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。
…………
一老一小漫无目的地散步在雅克郡的街道,莱米卡每次来找菲利普都不需要有目的,他想来随时能来,小木屋的大门永远为他敞开。而见面也没什么正事——莱米卡给菲利普解闷,菲利普听莱米卡说他从不会讲给别人的生活废话。
…………
“你竟然还把治安官耍的团团转——果然是一个人的装扮决定一个人的身份么。”菲利普语气中有赞许,也有感慨。
“呵,谁说不是。看这些整天耀武扬威的治安官吃瘪,真是出一口恶气。你不知道,他当时的表情,就跟被驴踢了一样……”
菲利普听了,哼哼笑着。
“但其实……有点不对劲,不过也没什么。——还有,我跟你讲过的,跟我住在一起的那个人,现在他身上的味道愈发腌入味了,我每次经过他都得屏住呼吸。”
“不过你猜怎么着?詹姆斯给我换房间了——替我高兴吧菲利普!以后我要成主角了,工资也许会翻番。”莱米卡的眼里满是得意。
“是吗,恭喜你了”菲利普眯着眼,“不过,以后要是忙起来,可别把身体搞垮了。”
老人朝沾沾自喜的少年看了一眼,那眼神在少年看来有些严肃了。
这阵子你又没好好吃饭吧。”
“嗯……有什么关系,现在的我又不差一顿饭。”莱米卡回避了他有些审视意味的眼神,“有得到就得有失去嘛,这可是你说过的。”
“……就你小子聪明。”菲利普瞥他一眼。
莱米卡没心没肺一笑。
因为小时候长期营养不良,所以现如今,不管莱米卡怎样努力增重都收效甚微。而且他天生难以练出肌肉,为了如今健美的身材,费了多大的努力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十九岁的莱米卡在同龄人中已经算高的了,但是和菲利普一比,还是不够看。他们肩并肩走着,莱米卡得微微抬头,才能看全菲利普的脸。
“怎么我还是没有菲利普高?”
莱米卡心里有点犯嘀咕。他可是从小仰视菲利普仰视大的,这么多年什么都在变,就这点没变,这让他有点不爽。
“剧院挣得是多,可是太没意思了,连个说话的也没有……不过幸好我马上就成年了,等我有了自己买房子权利,我就能去王都了。”莱米卡低着头,像是自言自语,又像是说给菲利普听,“我会在那买一套小公寓……你跟我一起去吗?总比你住的那个破木屋好”
“怎么没人跟你说话?”菲利普没回答他,岔开了话题。
“反正就是说不上话”莱米卡觉得那些人无论是人生观还是生活方式都和自己不同,它融不进去,也不屑于融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