祖母原本是贵族庄园上的奴隶,她年轻、健美、漂亮,很快获得了贵族主人的欢心,如果只是这样,她只会成为庄园里又一个生下私生子的奴隶。老约翰的祖母聪慧,她不仅抓住了主人的欢心,还讨得贵族夫人的喜爱,把她带离庄园,一路跟着主人回到红日城城堡。其她女人生下孩子,贵族主人看也不看,但是老约翰的父亲不一样,他生得唇红齿白,深得贵族夫人欢心,他甚至能够跟着夫人的孩子一起上学。
在贵族父亲和高贵的夫人相继去世以后,老约翰的父亲依然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们在红日城快活。老约翰的祖母再次做出一个决定,她看出来儿子在红日城是娶不到门当户对的媳妇,她要是给儿子娶一个乡下女人,那些贵族会立刻把他踢出去。她趁着夫人余威尚在,新的贵族夫人还没有掌权提出带着儿子搬出去,新接任的贵族和夫人很满意她识时务,给了她一大笔钱和自由的身份,随手指定了一块土地让他们去开垦。
祖母带着父亲一路向南,他们离开红日城,离开贵族的封地继续向南,一直来到无人认识他们的边陲,在一个小村庄里落脚。祖母很快开辟了一大片土地,她用带出来的钱雇佣那些村民为她劳作,渐渐成为村子里土地最多的女人。祖母又给父亲娶了村长的女儿,他的贵族身份根本经不起验证,但是善良淳朴的村民相信了他们。
老约翰自从出生就被人成为“约翰爵士”,祖母还教他认字。祖母是村子里唯一识字的女人,她甚至从贵族城堡带了几本书出来。老约翰从小跟着祖母读书,看着父亲缅怀从前,看着母亲辛勤劳作,被村民捧得高高的,渐渐养成了一个古怪刁钻的性子,他喜欢琢磨人。
天灾给老约翰的村子带来灭顶之灾,一颗火石刚好落在老约翰的村子里,老约翰侥幸逃出命来,他的家产和亲人却被大火烧得干干净净。跟着老约翰一起逃出来的几个村民跟着老约翰逃难,老约翰想着去红日城找他的贵族亲戚,结果还没走到红日城就被赶了出来,红日城来了太多难民,城里据说快没粮食吃了。
老约翰想起祖母,带着零零散散一队人向南出发,他的队伍里大多是老人,男人女人都有。老约翰不要年轻男人,年轻男人待不住,年轻漂亮的女人他们也守不住。就这么往南一路走一路逃,十来个人的队伍一会变成四五十个,一会又变成二三十个,人来了又去,老约翰队伍总保持着二十个人左右,一直到他遇到伯恩。
伯恩这个人生得高大,一身蛮力还样貌俊俏,不是小白脸那种俊俏,是一种老实夹杂着坚毅,在人心惶惶的时候特别能给人新任和踏实感。伯恩也带着一帮兄弟走南闯北,如果没有吃人怪,伯恩大约就是一个土匪头子,占着一个山头,手底下拢着一帮人,打家劫舍抢女人。可惜吃人怪没有人情可讲,不管伯恩给吃人怪送了多少食物,吃人怪看到伯恩依旧伸手就抢,没有半分好脸色给他。
老约翰觉得伯恩很有意思,他跟着伯恩好几个月,伯恩抢来那些牛羊往吃人怪面前赶,吉利哇啦试图和吃人怪说话。那个时候老约翰也研究吃人怪,吃人怪个头高大,他们不会坐,要么直直站着,要么躺着,膝盖那里好像只有走路的时候才会弯一点点,像个僵硬的石头人。
老约翰找到伯恩,他看上了伯恩一股蛮力和傻劲,他还异想天开,要和吃人怪做朋友。
伯恩这个人吧,一会傻一会精明,对人好的时候是真好,无情那也是真无情。老约翰花了好长时间摸清伯恩的性子,两帮人就这么走到了一起。
老约翰这波人年纪大,抢是抢不过的,肚子里却一肚子坏水,撺掇伯恩抢那些独门独户的,他们避开大村庄,专挑有点家产的独门院子下手,队伍就这么越来越大。随着吃人怪横行,大村庄开始联合起来,要不是伯恩他们几次被联合在一起的村子坑了,他们也不会想着往北走,这么走着走着就到了第一城。
第一城人这么少,老约翰当时就想着留下来,偏偏第一城有个女城主还有个女巫,伯恩的想法是等吃饱了把第一城打下来,老约翰看来看去没胜算,好在他们有铃兰种子,坏也坏在他们有铃兰种子,戴芬那个女人背叛了他们。被抓住的那一天,老约翰以为死定了,偏偏他们又死里逃生,伯恩那伙人成为奴隶。老约翰虽然是劳工,只是名分不同,他们和奴隶一样干活一样吃不饱,只是比奴隶少挨一些打。
冬天来了,第一城没有活给他们干,要么自愿成为奴隶,要么离开第一城。没有劳动就没有饭食,有几个趁着天气还不算太冷,离开了第一城,去南方寻找活路,剩下的男人和奴隶住到一起。老约翰再次成为奴隶,或者说成为祖母嘴里的奴隶,老约翰心里升起一股宿命感,无论他的祖母怎么逃离,奴隶就是奴隶。
老约翰站起身,他结束感怀身世,叫来两个男人:“你们去把那个女城主押过来。”伯恩有一股子蛮力,他仗着手里有刀,跑到格兰德面前拼命。老约翰才不傻,他手里大把孩子和女人,多的是人质,特别是哪个女城主。放着那么多人质不用,自己扛着刀上去打,伯恩总是仗着蛮力,一点也不会动脑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