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到临盆,她生产也颇为顺利,没吃太多苦头,最终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儿子。
沈铭是入赘的女婿,这孩子自然是要姓杨的。
老丈人抱着孙子,越看越欢喜,但是想想自己这个女婿又救过自己的命,又觉得有些对不住他。
便拍着沈铭的背,爽朗地笑道:“这孩子,就叫杨沈吧。等以后你们再生一个,就姓沈!”
沈铭站在摇篮旁,低头看着儿子安静的睡颜,面色平静如水。他淡淡道:“我无所谓。反正都是我的孩子。”
他又轻声补了一句,“再说小姐生产辛苦,孩子有一个就够了。”
永远不要看男人说了什么,要看男人怎么做。
沈铭骨子里是个大男子主义的人,主要体现在那份近乎执拗的责任感上。
有了孩子之后,他越发卖命,越发拼杀,加上性子好、做人厚道,不卖关子也没架子,身边聚集的人才越来越多。这支起义军,渐渐有了称王的底气与规模。
为了攻城略地,他常年不在亳州,杨伏儿等女眷自然留在大本营照看家中事务。
可等到儿子杨沈刚满一岁,学会走路的时候,沈铭二话不说,把孩子抱去了军营,直接养在自己的营帐里。
儿子缺母乳,就拿马奶来喂。那时带兵打仗的已经是沈铭说了算,杨首领虽然心疼孙子,可看着这个已经成了气候、动不得的女婿,也只能无奈叹气。
夜里儿子尿床、哭闹,扰沈铭休息,他也都认了,谁叫他是当爹的呢。
沈铭心里有自己的算盘,“我儿子都不跟我姓,要是再继续养在杨家人身边,等他长大了,我不彻底成了外人?再说是个儿子,又不是女儿,历练历练也好。”
倒是苦了杨伏儿。她每两三个月就要骑马赶赴前线,陪儿子住上两个月,再骑马赶回家照顾父母。两头奔波,辛苦自不必说。不过杨伏儿倒有些乐在其中,她喜欢军营里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,将士们围着喊“夫人”“嫂子”,让她觉得风光又踏实。
说到底,江旭和杨沈这两个孩子,都是被各自父亲一手带大的。不同的是,杨沈虽然活得辛苦,却比那个养尊处优的江旭,正常太多了。连好脾气的杨沈都被江旭折磨得想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