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酣梦剂事变”后,尼克原本的计划非常简单。
他要离开。
他要跑路!
尼克甚至都想好了——他找一个合适的日子,天不亮就起床,收拾几件衣服,搭最早的一班巴士去伦敦。
贝斯沃特的公寓是琼安的地方,如果他要躲开紫杉木路7号那股让他睡不安稳的气味(这是骗人的,尼克每晚都睡得很香),那里显然是最合适的去处。
他甚至想好了理由。
比方说,帮琼安整理罗马尼亚余下的事情,又或者关于世界杯或三强争霸赛的问题——诸如此类。只要可以糊弄过去就行了。
可这个决定存在风险。
如果他真的贸然前去,琼安肯定会问东问西。那尼克就不得不糊弄。如果他编出来的东西不够周密,就会路出马脚。一旦这事儿有一丁点的败露,波顿家即将举办哈利·波特生日派对的事就瞒不住了。
不行。
还是不行。
尼克最终权衡了全部利弊,然后决定——他得留下来。最起码留到七月三十一号,把波特这尊大佛——连同他那些韦斯莱、格兰杰、小天狼星之类的人——带着凳子全都丢出去。他没开玩笑。
等到那时候,他就是自由的了。
自己真是善解人意。尼克在心底自言自语道。真是个斯莱特林的典范——梅林看了都得给他颁个奖!但萨拉查知道了恐怕会发怒。但是,他是不会知道的。毕竟,这事就像三十一号的波特生日聚会一样签署好了保密协议。没问题。
想通这点之后,尼克就改变了生存策略。
——他开始频繁地找借口出门。
最开始只是帮多蕾莎姥姥跑腿。买牛奶,买鸡蛋,去街角的杂货店取预订的各种原材料。这些事以前都是姥姥自己做的,因为她每天都要去溜达。
尼克第一次如此主动地全盘接过。他每天早上吃完早饭就会飞快地拎起布袋出门,走上十几分钟到商业街,买完东西再晃晃悠悠地走回来。
一趟下来,后背会被汗浸湿,但至少比待在家里强。
家里有哈利·波特。
或者说,家里到处都是哈利·波特。
沙发上是他坐过的凹陷,茶几上有他随手搁下的魁地奇杂志,厨房的水槽里是他用过的杯子,而且——最要命的是——尼克的卧室里,那张床上,已经沾满了他的气味。
尼克不太愿意细想这些东西,毕竟这真的足以让他抓狂。
如今,他落脚在麦当劳里,面前摆着可乐和薯条。他一根一根地拈起来蘸番茄酱,蘸了也不急着吃,要在手里捏好一会儿,拖沓着最后的时间。
他根本不饿。
他只是不想回去。
隔壁桌坐着一对母子。小男孩大概四五岁,手里攥着汉堡,吃得满脸酱料。他妈妈拿纸巾追着他擦,小男孩左躲右闪,最后整个人钻到了桌子底下。
小男孩和尼克的目光对上,然后那孩子不太好意思地眨了眨眼。
尼克冲他友善地笑笑,然后将手里的薯条塞进嘴里。
他忽然想到,自己和琼安从来没有这样相处过。当然,多蕾莎姥姥会。尼克记事早,他隐约记得姥姥会在他们吃完东西后,拿湿毛巾把自己和丹妮尔的脸挨个擦一遍。
丹妮尔小时候很乖巧,会眯着眼等着姥姥伸手过来。
尼克则会往后躲,伸手去抓伸过来的毛巾,明显是想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。但毕竟年龄太小,挣扎没几下后就会被姥姥一把拽住领子,不容置喙地擦干净。
……哈利没有姥姥。
尼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开始想这种东西,他被可乐呛了好一下,咳得昏天黑地。
他拿起纸巾擦拭干净指节。
其实,他还在想生日礼物的事。
这件事他也琢磨好几天了。他本来考虑的是,要不要找一天时间去趟对角巷买点东西回来。但是他总觉得哈利·波特不太会对那些东西感兴趣了,毕竟他的挚爱——火弩箭已经到手了,他对其他的藏品应该不大提得起兴趣。
丹妮尔也不会提到礼物的事,但从她紧张兮兮的模样来看,尼克敢打赌那是一种发明或者手工艺品——情意极重的类型,富有诚意。
是啊,礼物是个人的。尼克知道,自己不可能去问丹妮尔——“你觉得我该送哈利什么”。
那等于承认他在为这件事发愁。
所以,他只能自己想。
尼克叹气,将最后一口可乐喝干,然后将餐盘送了回去,离开了麦当劳。
他路过了一家小小的宠物店。橱窗里头,笼子挨着笼子,里面的小动物见到有人过来,就急急慌慌地拿起爪子打招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