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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Chapter 1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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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基大典上的刺客被定性为以前国务大臣为首的乱权党羽。紧接着萨缪尔以国礼厚葬教皇,并下令重修大卫圣心教堂。

遇刺的恶种新主捡起仍在滴血的祖母绿王冠,登上圣坛为自己加冕——这一幕定格为一副伟大的新闻摄影,席卷头条。媒体称呼他为:血冠之王。

当人们提起“辛普森”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名字变为萨缪尔·辛普森二世时,昨天已是历史的尘埃。

刺杀事件中,另一位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则是另一种境遇。针对沃克总统政治立场的质疑达到了顶峰,噎鸣基地和霍尔曼基地的外交批判自不必说,对肖恩·沃克最失望的,要数他的人民。

人们再一次想起,纂刻在肖恩·沃克基因中的“恶意”。

基地主城利亚爆发游行,示威者举着“人类存亡在我”的标语,要求基地政府以人类利益为重,公开审判总统。

游行第二天,人们喊着“总统下台”的口号涌向市政厅。混乱中,一声枪响划破长空——士兵开火了,两名示威者应声倒下。

连锁反应就此引爆。这片土地近百年来都是黑|帮和军阀的沃土,沃克政府四年来的禁枪令作用有限。群中立刻响起了回击的枪声,军队别无选择,只能镇压。

子弹不长眼。有人被流弹误伤,有人永远闭上了眼睛。

队伍中的大多数人不过是被愤怒裹挟的普通市民,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是在发动政变,更没有承受死亡的心理素质。人潮瞬间溃堤,前排的人拼命后退,后排的人却根本停不下来。他们看不见脚下是什么,只能被更大的力量推着向后。在老城狭窄的街道上,人挨着人,肉贴着肉,胸腔中的空气被挤压殆尽。几百人层层叠叠压在一起,这下,就连神明也无能为力了。

惨剧发生的当日,基地哗然。就在这种时候,一位来自巴塞第一帮派,巴博萨家族的十五岁少女再次高呼人文与自由之精神,抨击“恶种”政府对人性的践踏。圣女贞德一般纯洁勇敢的少女形象在各地流民中引发了广泛的共鸣,迅速拥有了大量拥趸。

血债总要有人还。

矛头直指总统——

午后的阳光斜斜切进包厢,两个站在风暴中央搅动风云的男人,此刻对坐饮茶,银匙搅动骨瓷杯中的红茶,发出细碎的声响。

包厢悬在高空中,由纯白钢骨交织而成的天桥托举,四周是单向隔音玻璃——里面的人把外面看得一清二楚,外面的人却只能看到一颗高悬的明珠。天桥之下,斗兽场一般的圆形会场以舞台为圆心展开,层层环绕的观众席已渐渐满席。

盛襄穿着剪裁得体的西服,但布料上有几处明显的褶皱。他不像其他名流那样在意这些,就好像这套衣服只是他暂时借用的躯壳,随时可以脱下来丢在一旁。

萨缪尔面前放着一个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小锅,水里飘着几片香料,旁边的小推车上摆着牛羊肉、香肠、白菜,活脱脱一个火锅摊。萨缪尔夹起涮好的肉片放进盛襄碗里,说道:“烫好了,吃吧。”

在精神压抑下,身体也很难提起食欲,盛襄只低头抿茶,长睫盖住了一半的眼珠。

“表演下饭。”萨缪尔往下瞟了一眼,“我可以描述给你听。”

“什么表演?”

“弗拉明戈,充满了试探和激情的舞蹈。皮鞋踩着高跟鞋的节拍,一进一退,像两柄出鞘的匕首彼此较量。”

盛襄“哦”了一声,放下茶盏,似叹非叹:“属于节日的舞啊。”

会场中央,一个类人生物正四肢着地爬来爬去。这玩意儿脸朝天,手脚撑地,关节咔咔响,皮肤上长着鳞片,亮晶晶的。眼神里还残留着一丝人类的恐惧,但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,本能地朝着“斗牛士”手里的红布扑去。

盛襄闭上眼,仿佛看见了热情的音乐和飞扬的红裙,如果弗拉明戈有气味,那会是皮革与汗水在体温里蒸腾的腥涩,混着女人耳后玫瑰香水的甜腻,还有地板蜡被鞋跟刮擦出的焦苦……

盛襄沉浸的表情让台上的暴力表演更加精彩,萨缪尔胃口大开,用筷子卷起盘子里的生肉,尽数吞下。

原来那斗牛士握着的不是红布,而是一扇鲜血染红的人皮。

畸变不久的恶种被口欲所支配,嘶吼一声扑向斗人士。斗牛士一侧身便避开了,像逗猫一样戏弄它,让它一次次扑空。那东西终于学会控制四肢,伸出嶙峋的胳膊去够,却被斗牛士一刀砍断。伴随着它的嘶叫,观众席爆发出热烈的喝彩。

“想家了?”萨缪尔紧盯盛襄,“可惜啊,你现在回去,就是巴塞的路易十六。”

盛襄只道:“这场混乱,只有我能解决。”

“襄,从头到尾你都没有错,是你用心血浇灌出来的自由反咬了你一口。好吧——如果一定要例举你的错误,你错在不懂游戏规则。政治家实现宏图大略,无非两条路,要么甜言蜜语哄骗民众支持,要么用拳头让他们服从。你那套给贱民以尊严和自由的把戏,结果就是现在这样,他们拿你的仁慈当软弱,才敢挑战你的权威。”【1】

盛襄对此不予置评,反问:“我是路易十六,你呢?又是大兴土木修缮教堂,又是将自己立为愚者教的最高首脑,想做亨利八世吗。”

萨缪尔推了推镜架,镜片稍微稀释他眼中逼人的锐气,“宗教这东西妙就妙在——既能给人希望,必要时也能让人害怕。劝他们为了大家的幸福别太计较个人得失,多完美的说辞。宗教能让好人更好,让坏人知耻,最关键的是培养出绝对服从的品格。统治者不用这招,简直是暴殄天物。”

“顺民和愚忠只会造就一群没脑子的羔羊,你守护的不过是眼前这点利益。”

“好大的口气!就说没看错你,襄,我看你才是野心最大的那个,因为你妄图挑战人的劣根性。为了这份野心,你甚至需要拯救仇人——”萨缪尔眯了眯眼,露出餍足的笑意。

萨缪尔的无情恰恰在于他十分了解“感情”。盛襄选择救他的动机,绝不是惦念与拉菲的情谊,而是因为盛襄明白,他要是突然死了,A国不知道会落到哪个疯子手里。所以爱、恨都只是暂时的情绪,只要利益明确,盛襄就必须与他捆绑。

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挑衅了。盛襄“噌”地站起,剧烈的动作掀翻了桌上的火锅,须臾间,萨缪尔已揽着他躲开了飞溅的热水。

“小心点,动作太大会伤到自己。”

萨缪尔低沉的嗓音在耳畔响起,任何人听到这样的声音都会认为这是一位多么体贴、温和的友人。

盛襄消瘦的肩膀却不住地颤抖起来——脱下权力的外衣,他只是个连日常起居都要依赖他人的瞎子!他将筷子用力往桌上一刺,“啪嗒”折成两段。

嗖嗖!

斗牛士将一杆旗刺入怪物残破的躯干,怪物像蠕虫那样扭动了几下,然后就不动弹了,在观众席的呼声中,首杀落幕。

“舞蹈表演结束了。”萨缪尔用茶余饭后谈论美食那样寻常的语气说,“这样吧,明天我派一队护卫送你回去。都是外形近似人类的超凡者,不会太扎眼。”

“我带了亲卫。”

萨缪尔笑眯眯地说,“你会需要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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