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心而论,花臂男的身材还不错,一看就做过体力工、或是常年健身,他身上是正常的男性荷尔蒙味带点烟味。但潭水就是觉得,站在美人老板娘身边的不该是这样的人。他们站在一起,一个天上一个地下,肉眼可见的不登对。
等他跟卧底联系上,把这地的不法份子一锅端干净,就立刻把老板娘救出来,送去干干净净的地方生活。然后他会买一束鲜花、去追求她。
男人压低声音对老板娘说了什么,金属声响从柜台传出,潭水猜那应该是一把枪。花臂男对她心存怀疑,所以让老板娘动手做掉他。一来能借别人之手解决靠近核心地区的神秘女人;二来欠了命债,老板娘就彻底跟他们绑在一条船上,再没法下船。
以潭水的经验判断,老板娘应该是个被□□老大看上、死缠烂打的苦命女人。为了活命,她不得不对花臂男笑脸相待,必要时,可能还得忍受花臂男时不时精虫上脑的揩油行为。
送走花臂男,老板娘果真握着手枪敲响了试衣间的门。
“出来。”她道。
“你要杀我吗?”潭水问。
老板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:“对也不对。”
说完,美人捡起柜台下方的黄裙子裹住手枪,枪口抵上潭水肩膀。
“怕不怕疼?”老板娘问。
潭水摇头,反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,美人姐姐?”
“美人姐姐?你叫我美人姐姐?”老板娘捧腹大笑,笑得直不起腰。她握枪的手在潭水面前颤抖,潭水伸手夺枪,却被老板娘一脚踹到,红色高跟鞋落在他胸膛,恶意地碾了又碾。
“听着小孩,这一枪你今天是绝对躲不过的。”美人冷冰冰地望着他,“要是我不开枪,你就会死在那群人手下。我不会杀你,但今天,这把枪必须见血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美人压低身子用枪托拍了拍潭水的脸。
“我叫谭姗。他们看见你被我打伤,应该不会再对你动手。毕竟是条人命,你还什么都不知道。你是尾随那群小姑娘找来的吧?听我一句劝,别走来时的路。出门右拐,直走,走过九个路灯,顺着那个坡下去,往前一直跑,别回头。如果听到有人在背后放枪也别怕,他们顶多打伤你的脚。出去以后不要报警,人还没来齐。要是被狡猾的老鼠听到风声,他们会跑的。”
“这群人就是废物。想赚大钱却不想踏实做事,只一昧走捷径。连杀个人都不敢,真不知道他们是凭什么活动了这么长时间都没被发现,我看那拨人也是酒囊饭桶!”
潭水的眼睛不受控地穿过美人领口,划过锁骨,落入里面更深的地方,在百花花的皮肉之下,他看到了——
两个气球?
啊不是,是两个装着湿棉花的套!
“你?!”
潭水大惊失色。
老板娘——老板却不肯给他半句话的时间,枪声紧随潭水的“你”字出现,左肩传来一阵剧痛,潭水的脑袋重重撞到地板上,头发黏上角落的蜘蛛网,一只花腿蜘蛛不满地爬上潭水脸颊,怒气冲冲地挥舞前肢。
谭姗。
潭水记得顶头上司曾跟他说过。说局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如果哪个人犯了错、受了处分,就会被秘密送走,换了身份去天南海北做卧底。当今社会人民幸福国家繁荣昌盛,光明背后黑暗蠢蠢欲动。他们要做的,就是在东窗事发前打入敌人内部,拿到犯罪证据,将敌人抓进大牢。
不过嘛,前期缺乏证据,只能悄悄插人进去埋伏着,等待时机成熟的那天。短则几个月,长则几年。毕竟市面上流传的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道消息,不足以给人定罪,因此除了少数正义之士,谁都不想去当卧底。卧底当久了,可能连自己是谁都会被遗忘,以至于被黑暗同化,失了本心。
但这些事又必须有人去做,故而这样艰巨的任务,就落到了犯了错、受了处分的人身上。算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条件筛选机制。
许灼说过,局里从前有个犯罪分子闻之色变的“黑猫警长”,他做事谨慎,破过多起重案要案。但是为人稍显偏激,有时为了所谓的“大局”,会主动牺牲同事(让他们受点小伤,当然不致命),或是牺牲中途被卷入案件的无辜群众。因此,虽然他屡建功勋,但处罚也不少,便功过相抵,最后主动请愿,去卧底调查一个组织卖/淫、非法买卖人口的犯罪团伙。至今仍未归队,不知他的内心是否还留存神圣的警察光辉。
那个人写的案件报告格外细致,在他隐去姓名不知所踪后,这些案件记录仍被精心保存,在后辈之间传阅。
没人知道他的名字,有关他的一切都被抹去。
但潭水见过他的笔迹,跟大美人在纸条上留下的字迹有七分相似。许是她……他为了掩饰身份故意为之,但一个人长久形成的笔画习惯就像指纹一样难以彻底改变,潭水确信,面前风情万种的“美人”,就是那位大名鼎鼎、不按常理出牌的卧底前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