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屹脸色骤然一凛。
几个人手脚利落地将稻草塔掀开,一具脸被砸得稀巴烂的裸体女尸赫然呈现在我们的眼前。
我听见了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就连四眼,似乎也终于意识到什么,夹着尾巴躲远了。
隋屹面色沉着,说:“毕吉本,回去叫老隋。”
毕吉本应声离去,小跑着一溜烟没了影。
而后,隋屹他们开始勘察现场,我则低垂着头在四周嗅闻。
“这也死得太惨了,是有什么深仇大怨,才会把死者的脸砸得稀巴烂啊?”步将黎紧皱的眉头应该能夹死一两只蚊子。
“毁人面容和脱去随身衣物未必是有深仇大怨,也有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身份,给我们寻找尸源徒增麻烦。可凶手这么做,偏偏说明了一点:这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。”隋屹说。
“极是,当务之急还是寻找尸源。”辛澈说。
隋屹继续埋头勘查,从地面到稻草塔,再到女尸,他将现场状况尽收眼底。
认真的隋屹越看越像大英雄,而我,就是大英雄身边最忠诚的伙伴。
辛澈指着女尸的脖子说:“头儿你看,死者脖子、手脚上均有勒痕,头骨也被砸得凹陷进去,可见其髓,死前必然遭受了一番非人的折磨。”
隋屹断言:“死者是一名因疯病而长期被拘禁的农妇,凶手是名体魄健壮的男性,下手果决,并未刻意折磨她。”
我的疑惑与辛澈和步将黎一样,我们望着隋屹,等待他给出进一步的解释。
隋屹蹲下身子,指着杂草与稻草上的大量血迹说:“现场并无打斗挣扎的痕迹,却有大量血迹喷射,说明来此之前死者尚未殒命,但已经丧失了反抗能力,脖子上新的勒痕可以说明这一点。
“凶手的作案手法是先将死者勒晕,行至此处,才用硬物砸破死者头颅。细查伤口可知,碎裂的头骨并无反复撞击摩擦的痕迹,可见是一击毙命,毁其容貌不过是为了掩盖其身份。
“这附近阡陌纵横,难行车马,可见凶手气力很大,负重徒步至此。死者并非娇弱之人,要背着她走远路,非寻常女子可为,故我推断,凶手是男子。”
原来如此,我听懂了,又好像没听懂。
步将黎迫不及待地追问:“那为何死者是一名因疯病而长期被拘禁的农妇?”
隋屹挠了挠被碎发拂痒的额,继续说道:“死者掌心有茧,皮肤粗糙且结实,断不是城中养尊处优的闺阁女子,倒像是长期使用农具所致。
“她手腕与脚踝处的捆绑疤痕已然结痂,又脱落,复又结痂,并非新伤,应是长期遭受捆绑所致,她皮肤虽粗糙却并不黝黑,乃长期不见光所致。
“什么样的家庭会放弃这样一个壮实的劳动力,将其囚禁起来?答案唯有她罹患疾病,可寻常的疾病倒也不用缚其手脚。
“你们再看,她头发脏乱,衣衫破烂,俨然一副不修边幅之态,结合以上种种不难猜测她患的是某种精神疾病,发起病来六亲不认那种,如此被囚禁也就合情合理了。”
听他说完,大伙皆是恍然大悟。
“步将黎你留守此处,辛澈,你与我先在周围找找线索,待老隋来后,我们再去附近村子排查一番。”
两人应下,便各司其职。
我遣走呆愣着的四眼,吩咐他回去后不能乱说话,便与隋屹和辛澈去附近找线索了。
我的粉鼻子不停嗅闻,试图从地面、杂草、空气中寻找到一些与死者相似的气息。
但我的鼻子仿佛失了灵,我想起四眼的脚臭……
该死的四眼!
隋屹与辛澈佝偻着身子在田埂上转了几圈,转到大路上又转回来,神色凝重,大抵也是无所获。
见我孤零零地坐在田埂上,耳朵耷拉着,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,隋屹阔步朝我走来。
他半蹲在我面前,揪着我的黄色小耳朵,说:“小九怎地不开心?”
我低声呜咽,想告诉他我的鼻子坏掉了,被四眼的脚臭熏坏了!
“我们小九大老远地寻摸到受害者已然了不起,天底下断不会有小狗比初九还厉害,回去给你买肉骨头吃。”
我一听见肉骨头精神百倍,站起来往隋屹身上扑,我想抱他。
隋屹险些被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推到田里去,所幸辛澈扶了他一把。
隋屹不恼,笑眯眯地拍了拍手,张开双臂示意要抱我。
等我朝他跑去,他却突然躲开,我刹不住脚,一头栽进了田里,狼狈得就像田里的鼹鼠。
我听见隋屹哈哈大笑,我并不会生隋屹的气,因为隋屹也从来不生我的气。
平日我叫隋屹起床,就坐在他脸上,他喘不了气就会醒,又或许是被我的屁股熏醒的;他的味道让我安心,我就将他的衣服叼进我的小窝。
等他发现这些,便用笤帚拍打地面,威胁揍我。我会怕得耳朵与尾巴耷拉,缩在角落瑟瑟发抖,就像四眼一样心虚。
但我与四眼不同,因为我绝不改正,回头还干!
这些都是我们磨合了一年的相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