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上一任城主的女儿,桃之夭夭,其叶蓁蓁,父母希望我的人生枝繁叶茂,旺盛蓬勃。所以,叶蓁,就是我的名字。
小时候的我就是个活泼明艳的性子,最喜欢的就是跟沈清晖这个沈家的哑巴玩。
我依旧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,是在我五岁的时候,父亲说要迎接一户从玉京来的高门大户,小小的我还以为是寻常的宴会,很开心不用再院子里拘着。
到了宴会上我理所当然的寻找自己以往的位子,结果发现我的位子上坐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子,长得倒是挺好看,但是,你占人家的位置就是你不对了!
结果那时的我一本正经的跟他说话,让他起来他也不理我,推一推他,他还把脸别过去了!哼,别以为本小姐没看到,他扭过头时泛红的耳朵尖,他肯定是心虚了,还不敢承认。
本小姐气不过,朝他的手腕上咬了一口,没想到他还是一声不吭,我那时候我怀疑他是不会说话,咬完还有点心虚。
等父亲母亲和沈家的人赶来,沈清晖这家伙的左手臂上已经有我的牙印了。
我还不知道这是父亲为了迎接沈大人特意改制的座次,为这事我被父母狠狠责罚,挨了好几下板子。
呜呜,不能出去玩了。
不过令我没想到的是,在我被禁足的时候沈清晖这家伙还来看我,就是……我被打板子还不太能活动。
那时候的沈清晖小小一只,手里还攥着一把我最喜欢的盛阳花,表情严肃,故作老成地问:“蓁儿妹妹好些了吗?”
至于我为什么能看出他是故作老成呢?因为我看到他脸红了,哈哈。
看在他这么有诚意的的份上,本小姐就大发慈悲的原谅你吧。
之后我们两家越走越近,连带着我也能天天见到沈清晖了。
他好无聊,每天不是看书就是练武,我有事没事就去找他,毕竟他还挺好玩的,动不动就脸红,我凑近跟他说话,他还结巴。
我有时给他带城东头卖的最好的水晶糕和龙须酥,还偷偷拉着他到城南去看杂耍班子,我们还一起去爬树、骑马。
作为一个经常调皮捣蛋的人来说,沈清晖可是用他好孩子的名头给我打了不少掩护呢,所以我要是出去都会拉着他,我可真机智!
又是几年,冬去雁来,春红匆匆,城东卖水晶糕的阿婆要跟着儿子儿媳搬走了,城西又来了新的戏班子,城门口的那一大片盛阳花依旧开的泼泼洒洒,热烈张扬。
我也要议亲了,不过我很开心,因为我要嫁给沈清晖啦!那个小屁孩现在长得可高了,嗯……用他们读书人的话来说就是玉树芝兰,温文尔雅。
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沈清晖的呢?
或许是八岁那年他为我出头,自己挂彩还对我笨拙的安慰;
或许是十岁那年,我拉着他捣蛋撕毁了父亲珍爱的字画,一起躲避在狭小桌底时四目相对,呼吸交融时的疯狂悸动;
或许是十三岁那年,因为买水晶糕的阿婆搬走了,他灰头土脸从厨房端来了味道一模一样的水晶糕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