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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第 44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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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辆黑色的宾利自罗马最北的富人区鱼贯而出。

启程的日子已经到了。

助理在副驾驶将最后一封确认邮件发送,转过头来有些回味似的感慨:“他们弄的那个烟花秀还不错呢。”

后座上的人抬眼,轻描淡写:“能做成这样,已经难得。”

马特从中品到了一丝不满意。

却不知道是哪一方面。

入秋的第一天,家主拜访过西西里的亲人后,准备回马里兰参加竞选。为了送别男人,意大利南部的一座工厂准备了一晚烟花秀,内容是这位传奇接班人的早期经历。

他生在整个世界最蓬勃发展的黄金时代,是两个家族利益结合下唯一的孩子。

彼时父母年轻,对他的教育也并不是严格按照继承者培养,反而尊重麒麟的天性,任由他探索。麒麟喜欢下棋,喜欢数学,喜欢一切终有迹可循的游戏。

童年时,他就已经多次前往莫斯科,能和世界最顶级的国际象棋大师切磋。

21岁,突逢巨变,他放弃了在普林斯顿数学系已经攻读一年的博士学位,接过了那条染着血迹,仿佛还温热的家主项链。

外界曾普遍认为,这位过分年轻的掌舵者无法驾驭一个遍布数十个国家、拥有无数员工的商业帝国,然而,随后数年间,麒麟先后化解金融流动性危机、平息跨国供应链终端、重组濒临分裂的董事会。在他的主导下,休斯集团完成了从传统家族财团,向现代资本集团的转型。

在切割风险的同时,保留了家族本身对关键产业的绝对控制力。

这些关键事迹,在昨晚的烟花秀中都还原的很好。

马特笑:“可能他们到底不是专业的,要是兆雪少爷来做,肯定好上百倍。听说,他人生第一次给自己高中设计毕业典礼的舞美,上了全美ig热搜榜前十。后来再不肯露一手了。”

他说完,又觉得失言,揣摩着上司的表情:“也就那次,纪先生出差没赶上,少爷还跟您闹呢。”

麒麟笑了笑。

不知道是笑他谨慎,还是笑宋兆雪孩子心性。

其实,底下人费心做出来的东西,观赏性不会差。

唯一令高位者常常感到审美疲劳的,是创作者离他太远,将这些故事写下的时候,着重开头的危机和结尾的逆转,至于过程,未着笔墨。

好像某天灵光一闪,突生神力,事情就迎刃而解。

麒麟觉得好笑。

他的人生,哪有外界所观测的那样一帆风顺。

最初,麒麟是不喜欢那个人的。

他讨厌这份流淌在家族血脉里的东方迷恋,就如他憎恶自己与众不同的名字。

——它不伦不类,没有圣经作为根源,也不与西西里的文化接轨。

它承载了家族历史中并不光辉的移民色彩。

休斯的祖先从五月花号下船,本以为是来到了传说中遍地黄金的东方,却惊觉自己被诓骗到了无人问津的北美。无奈,在此繁衍生息。

北美给了休斯一片肆意妄为的沃土,但这份叶公好龙式的遗憾代代相传。

他们描绘:遥远的东方有一座云上的国,自由美丽,满是祥瑞仙兽,是上帝布在人间的天堂。

但和圣诞老人的存在一样,对于这个故事,麒麟从识字后就不再相信了。

所以,宋兆雪疯了一样想要留下一个连英文都不会说的华国孤儿的时候——麒麟心里甚至升起了幸灾乐祸。

食不果腹、衣不蔽体的黑瘦小子,即将打破这个家族百年的自欺欺人。

他静静地站在人群最后,冷眼看着用尖锐的哭嚎打败所有人质疑的宋兆雪;为宋家兄弟究竟可不可以学中文而争吵的姑姑、姑父……还有那双怯懦却清澈的深色眼睛。

麒麟知道,纪慈曾有意无意地向他示过好。

看着拦住他,表情紧张的小孩子,已经17岁的贵公子微微皱眉:

“Hai qualcosa da dirmi?”

纪慈用手小心翼翼地比划——

“Altrimenti, fammi passare.”

麒麟没有耐心看,微微颔首,绕开了他。

他和纪慈,天上地下,就像是永远不会相交的两根线。

直到有一天。

母亲找到了他:“有一个请求。”

她说完,似乎觉得有点为难,又有点好笑。大概是因为麒麟当时的表情实在太有趣。

——姑姑希望麒麟把纪慈带去上大学,直到他学会意大利语

“再这样下去,宋兆雪和宋抿霜的中文越来越好了!他们的爸爸得意死了!”

不管吃惊的继承人如何抗拒,9月中旬一到,17岁的少年站在校门口,身后满头大汗地跟着一个跑不动的小孩,抱着比他整个人还长的风衣外套。

人生就这样无奈地继续了。

“Cibo.”

“Bicchiere.”

麒麟坐在湖景图书馆的室外,盯着演算纸,往身后招了下手。有一个人影迅速蹿过来,将三明治和水杯递上,然后冲他笑笑,退回到了远处。

纪慈用一个月时间就能做到听懂简单的对话和短语,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。

麒麟面上不显,心里还是松了口气。

无法沟通——难受的是两个人。

随着纪慈的进步,他更加肆无忌惮地把人使唤地团团转。

一会儿冷了,一会儿热了。

麒麟这样的世家公子是没有21岁以下禁酒这种意识的。找他的人从加州排到了墨西哥,大学的大部分时间,除了处理一些家族的小工作,就是同龄人之间的狂欢。

每每这种时候,他就把外套和车钥匙扔到纪慈身上。

等纪慈费劲吧啦地从那沁透着古龙水气息的衣物中探出一个黑黑的、毛绒绒的小脑袋时,麒麟已经被簇拥着,带着三五成群的人进入酒吧。

——他不能进,所以在车旁边蹲着,蹲一整夜

麒麟出来时,没醉,但是气息也乱了点。

他手里拉了个女孩,一看到纪慈,酒醒了大半,把人推开,走过去:“你怎么还在这?”

纪慈的脑袋困的都点头,冻的披着他的衣服。

“等…等你啊。”

他说起刚学的英语,磕磕绊绊地像是上了发条的小机器人。

女伴明显喝高了,笑的前仰后合:“大公子,你从哪里找的小狗崽?”

“他不是狗。”麒麟皱眉。

“那他是谁?”

麒麟不回,左右兴致倒了,叫酒保把人安全送了回去。他自己则打车带纪慈去买了一份麦当劳。

清晨的太阳升起来时,麒麟看到纪慈小心翼翼擦掉了嘴角薯饼的渣滓,露出一个笑。

纪慈总对他笑。

纪慈像是一个机器人。

洒扫、整理,跑腿办事样样精通。

麒麟的同学都非常喜欢这个总是哈哈笑着的小孩,觉得纪慈性格好。麒麟也是这样想,他认为自己能忍得了大学时光时时刻刻带着一个7岁孩子的主要原因,就是纪慈很乖。

乖到麒麟有的时候走神,觉得自己也应该和东方人约会,以后生三五个这样子的。

让做什么就做什么,禁止讲中文,宁肯翻字典把想法拼写出来,也不会说出母语引得麒麟生气。

只有在姑父宋晓东来看纪慈时,他们会单独出门玩一天。这个时候,说什么话,麒麟就不管了。

然而有一次,朋友放了他的鸽子,他回宿舍的时间早了一点。

他竟然——看到纪慈坐在宋晓东的副驾驶流眼泪,哭的都倒气。一双棕色的大眼睛肿起来,抽抽噎噎,白嫩的小手窘迫地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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